当前位置:资料首页 > 论 文 > 照明设计与工程 > 正文

景观照明工程招投标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研究 [1]

2010-3-25  来源:照明技术与设计 第35期  作者:天津市照明学会 何秉云   有19486人阅读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有两个明显的属性:艺术性与观赏性,并且是以观赏性为第一目的。但它与传统的艺术不同,特别是较大的工程,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从组织工程招夺标到施工、验收、监理,则完全是电气安装工程,从而体现了城市景观照明工程体系原则的重要性。

  1 前言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有两个明显的属性:艺术性与观赏性,并且是以观赏性为第一目的。但它与传统的艺术不同,特别是较大的工程,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从组织工程招夺标到施工、验收、监理,则完全是电气安装工程,从而体现了城市景观照明工程体系原则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在实施景观照明工程的全过程中,应该科学规划,科学管理,科学运作,遵照各类技术标准及制度,把握夜景照明工程体系的全过程。

  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招标、投标制度和合同制度的逐步推行,以及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工程造价、计价的依据和模式改革已见成效。城市景观照明工程也不例外,由原来的施工图预、决算模式改为由招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提供工程数量,再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的工程计价模式。这是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和管理体制的创新,即逐步实现了“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目标。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的工程计价模式,参加招投标,已是进行城市景观照明工程项目操作的必然。现就景观照明工程招投标应注意的问题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做粗浅分析探讨。

  2 景观照明工程招投标

  2.1招投标的目的及意义

  工程招投标是一种确定工程承包单位、确定采购供应单位以及确定标的价格的手段。因招标过程有监督机构的参与,引入了监督机制,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能够有效达到预防腐败,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正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招标、投标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其推行的领域不断拓宽,应用的范围日益扩大,应用的频度日益提高,发挥的作用也日趋明显,市场经济下国家通行的一种政府采购制度逐渐形成。并制定了《招标投标法》,依法推行招标投标制度,对于保障国有资金的有效使用,保证工程项目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因此,城市景观照明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可以加强景观照明工程管理,缩短建设工期,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使城市景观照明建设纳入规范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运行轨道。

  2.2 招投标应该注意的问题

  2.2.1重视项目实地勘测、考察、论证

  进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应充分做好投标前的准备,了解信息,掌握真实情况。还应充分重视项目实地勘测、考察、论证的重要性。要了解工程项目的全部内涵,无论是招标还是投标,都应做到有的放矢。如考察照明对象的区位与用地;了解其景物布局;了解照明现状;分析周围环境及之间的联系;考察供电电源情况;考察在设计与施工中会遇到的其他问题。招标单位做好准备工作,就能做好标书,使技术、商务、价、工期等等符合项目实际;投标单位做好准备工作,就能恰如其分的组织应答,有效响应标书条款,提高中标几率。

  2.2.2 认真响应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一般包括:投标邀请;密封、签署、盖章等投标人须知;应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附件、图纸;合同主要条款及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的服务时间;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上述招标文件的条款内容都很重要,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提出的条件和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对各项指标与要求,逐条进行推敲与研究,拿出可靠的数据和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投标的数据才正确可靠,并可以此为依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适当微调。在招标文件众多的内容中,具体规格要求、技术规范是不可缺少的,而这些是景观照明项目的关键内容。所以当接到标书以后,其技术参数方面的问题要立即转送到单位的技术设计部门,认真消化,迅速拿出最佳方案。投标文件中,对条款未响应或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能满足的将视为废标。

  投标文件一般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

  2.2.3 注意招标单位的采购方式和评标方法

  招标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参标单位不足三家且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时,一般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或询价方式。

  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与性价比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的方法。此方法价格是唯一的决标依据,并以“用户使用”为原则。

  综合评分法是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将各项评标因素加权(加分)积分后,以评标总分最高的为中标人的方法。评标依据是评委的综合得分,并以“竞争择优”为原则。在正常的评标活动中,一般考虑的评标因素包括:价格、技术、服务、业绩、财务状况、信誉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性价比法是指按要求评审后,将扣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个性评分因素得分乘权重后的总分,除以投标报价所计的上述最高的为中标人的方法。适用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明确,产品有可比性的项目。

  做好招投标工作应熟悉上述招标采购方式和评标方法,只有熟悉和掌握上述内容,招标单位才能使产品质量高、价格最低、服务体系完善、采购人满意的投标方中标;投标单位才能熟悉规定、了解程序、有的放矢、推荐自我、参与竞争,才能使管理更加科学化。

 

 12345
【有0人参与评论】

网友评论

标题: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中国照明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中国照明网论文频道现向广大业内朋友征集稿件。稿件内容要求具有技术性、可读性。欢迎研究机构、院校、企业进行投稿。

投稿信箱:edit@lightingchina.com.cn
联系电话:0086-020-85530605-5029

(投稿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邮编和地址及电话、E-mail;以便通知审核结果,如发稿七日内无通知请来电查询。)

广东中照网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50039 粤ICP备06007496号
传真:020-85548112 E-mail:Service@lightingchina.com.cn 中国照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