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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中有关问题的探讨[2]

2010-4-6  来源:中国二手设备网  有8488人阅读

  消防应急照明一般具备三大功能系统:消防应急工作照明灯组成的消防工作照明功能系统,为灭火及救援人员而设置,一般设置在发电配电房、消防泵房、消防控制中心、通讯中心等重要场所,其应急工作时间不应低于90min,并满足正常工作照度要求;由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灯组成的消防疏散功能系统,供人员疏散时提供必须的照度而设置,一般设置于公共走道及竖向楼梯间。

  5 应急灯具的选用不符合建筑物实际的特点

  在防火监督检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建筑采用自带电源型独立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对那些人员密集、疏散距离大、疏散通道较多、拐弯多、环境复杂的大型建筑不仅费用高,而且检查维护很不方便,不能集中管理。

  6 采用220V以上电源作为应急照明电源

  采用220V城市电网电源及发电机组电源作为应急电源,与一般消防动力配电不一样,消防应急灯具设置部位多、管线纵横排布,而且大部分均布置在吊顶内,火灾状态下,吊顶极易烧毁,并容易造成管线断裂、灯具破碎。如果此时喷淋系统等工作,大量水注入楼层,220v电源就有可能会对后期疏散人员和消防人员构成生命威胁,并可能使火灾因消防应急灯具线路短路而蔓延。

  7 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建规》等国家主要规范对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配电线路的防护做了具体要求“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使用玻璃或其他非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消防应急灯布置量多面广,且绝大多数设置在吊顶上方,若火灾状态下管线断裂,灯具破碎,极易造成电气线路短路、漏电或产生较大的故障电流。采用集中供电的应急照明对线路的要求更高,因为此类应急照明的供电是从配电盘干线接引,只要干线的某一处损坏或灯具短路,就会导致整根线路上的应急照明全部损坏。因此,我们应严格遵守《建规》、《高规》、国标《消防应急灯具》的规定,加强对消防应急灯具和配电线路的防护;严格选购、使用国家标准产品和阻燃铜芯电缆;做好配电线路的防火保护。暗敷时敷设在非燃烧体结构内,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cm。明敷时穿金属管,对灯具的软管、接线盒、接线头均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消防应急灯具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配电线路明敷时应采用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涂防火涂料保护。在工程消防检查和验收中常发现:消防应急灯具的线路采用明敷时未设任何防火措施,即使采取了规定的防火保护措施,也对引入灯具的软管、接线盒、接线头不做有效保护,甚至裸露在外部;不严格按照灯具的使用说明和控制方式接线,甚至将消防应急灯具直接接到插座及开关后的普通照明灯具线上。

  8 未能严格执行新的《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00)标准,该标准从200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执行情况并不理想

  公安部消防局明确要求:按原行业标准生产的产品到2001年一律作报废处理,各地公安消防机构应严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关,防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应急灯具流入市场投入使用。但部分消防应急灯具生产商将仍按原行业标准生产的产品,更换包装和说明后又投入市场。

  9 设计施工单位未能充分重视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在建筑消防设施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未对消防应急照明进行总体规划和通盘考虑;或边设计边施工,直到工程末期甚至到验收阶段,才着手整改增设应急照明设施。但此时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控制方式、产品型号已无从选择,留下先天性隐患。

  参考资料

  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 《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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