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是人类认识外界事物的主要渠道之一,而光是提供视觉的基本条件。光照条件的好坏,会感知未来的好与坏,不仅直接影响到人们正常生活的方便与否, 从而给人类带来美好的光明;而且从环境艺术设计的角度来看,光的没计布置是决定空间环境优劣的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环境艺术光设计的作用一是要科学地提供适量的:光照度,满足使用功能的需要;二是通过光的合理、艺术的设计;三是采用高科技LED手段,达到节能、节电、环保、绿色、协同环境设计的其他种种手段,创造我们所需要的气氛和意境。
3 照明
3.1照明的作用
照明是用灯具来给空间提供光源,除了这个基本功能以外,它还在空间设计中起其他许多作用,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照明的调节作用
在前面我们已经讨论过,室内空间是由界面围合而成的,而空间感又是受各界面的形状、色彩、比例、质感等影响的,因而空间感与空间有着一定的区别。照明也同样在空间中起着相当大的影响作用,它可以调节空间的空间感,也可以调整灯光,以弥补各个界面的缺陷。如某个顶界面过高或过低,可以采用吊灯或吸顶灯等方法来进行调整,改变视觉的感受。顶界面过于单调平淡,我们也可以在灯具的布置上合理安排,丰富层次。顶面与墙面的衔接太生硬,同样可以用灯具来调整,以柔和交接线。界面的不合适的比例,也可以用灯光的分散、组合、强调、减弱等手法,改变视觉印象。用灯光还可以突出或者削弱某个地方。在现代的舞台上,人们常用发光舞台来强调、突出舞台,起到视觉中心的作用。
灯光的调节并不限于对界面的作用,对整个空间同样有着相当的调节作用。所以,灯光的布置并不仅仅是提供光照的用途,而且照明方式、灯具种类、光的颜色还可以影响空间感。如直接照明,灯光较强,可以给人明亮、紧凑的感觉;相反,间接照明,光线柔和,光线经墙、顶等反射回来,容易使空间开阔。暗设的反光灯槽和反光墙面可造成漫射性质的光线,使空间更具有统一感。因此,通过对照明方式的选择和使用不同的灯具等方法,可以有效地调整空间和空间感。
(2)照明的揭示作用
照明还有各种不同的揭示作用:
1)对材料质感的揭示:通过对材料表面采用不同方向的灯光投射,可以不同程度地强调或削弱材料的质感。如用白炽灯从一定角度、方向照射,可以充分表现物体的质感,而用荧光或面光源照射则会减弱物体的质感。
2)对展品体积感的揭示:调整灯光投射的方向,造成正面光或侧面光,有阴影或无阴影,对于表现一个物体的体积也是至关重要的。在橱窗的设计中,设计师常用这一手段来表现展品的体积感。
3)对色彩的揭示:灯光可以忠实地反映材料色彩,也可以强调、夸张、削弱甚至改变某一种色彩的本来面目。舞台上对人物和环境的色彩变化,往往不是去更换衣装或景物的色彩,而是用各种不同色彩的灯光进行照射,以变换色彩,适应气氛的需要。
(3)空间的再创造
灯光环境的布置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空间,用连系、围合、分隔等手段,以形成空间的层次感。两个空间的连接、过渡,我们可以用灯光完成。一个系列空间,同样可以由灯光的合理安排,来把整个系列空间串联在一起。用灯光照明的手段来围合或分隔空间,不像用隔墙、家具等可以有一个比较实的界限范围。照明的方式是依靠光的强弱来造成区域差别的,以在空间实质性的区域内再创造空间。围合与分隔是相对的概念,在一个实体空间内产生了无数个相对独立的空间区域,实际上也就等于将空间分隔开来了。用灯光创造空间内的空间这种手法,在舞厅、餐厅、咖啡厅、宾馆的大堂等空间内的使用是相当普遍的。
(4)强化空间的气氛和特点
灯光有色也有形,它可以渲染气氛。如舞厅的灯光可以造成空间扑朔迷离,热烈欢快的气氛;教室整齐明亮的日光灯可以使人感觉简洁大方,形成安静明快的气氛;而酒吧微暗,略带暖色的光线,给人一种亲切温馨的情调。另外,灯具本身的造型具有很强的装饰性,它配合室内的其他装修成分,以及陈设品、艺术品等,一起构成强烈的气氛、特色和风格。譬如,中国传统的宫灯造型,日本的竹及纸制的灯罩,欧洲古典的水晶灯具造型,都有非常强烈的民族和地方特点,而这些正是室内设计中体现风格特点时不可缺少的要素。
(5)特殊作用
在空间设计中,除了提供光照,改善空间等需要照明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地方需要照明。例如,紧急通道指示、安全指示、出入口指示等,这些也是设计中必须注意的方面。
3.2 光照的种类
由于使用的灯具造型和品种不同,从而使光照产生不同的效果,所产生的光线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直射光、反射光和漫射光。
1)直射光:直射光是指光源直接照射到工作面上的光,它的特点是照度大,电能消耗小。但直射光往往光线比较集中,容易引起眩光,干扰视觉。为了防止光线直射到我们的眼睛而产生眩光,可以将光源调整到一定的角度,使眼睛避开直射光,或者使用灯罩,这样也可以避免眩光,同时还可以使光集中到工作面上。在空间中经常用直射光来强调物体的体积,表现质感,或加强某一部分的亮度等。选用灯罩时可以根据不同的要求决定灯罩的投射面积。灯罩有广照型和深照型,广照型的面积范围较大,深照型的光线相对比较集中,如射灯类。
2)反射光:反射光是利用光亮的镀银反射罩的定向照明,是光线下部受到不透明或半透明的灯罩的阻挡,同时光线的一部分或全部照到墙面或顶面上,然后再反射回来。这样的光线比较柔和,没有眩光,眼睛不易疲劳。反射光的光线均匀,因为没有明显的强弱差,所以空间会比较整体统一,空间感觉比较宽敞。但是,反射光不宜表现物体的体积感和对于某些重点物体的强调。在空间中反射光常常与直射光配合使用。
3)漫射光:漫射光是指利用磨砂玻璃灯罩或者乳白灯罩以及其他材料的灯罩、格栅等,使光线形成各种方向的漫射,或者是直射光、反射光混合的光线。漫射光比较柔和,且艺术效果好,但是漫射光比较平,多用于整体照明,如使用不当,往往会使空间平淡,缺少立体感。
我们可以利用以上所讲的三种不同光线的特点,以及它们的不同性质,在实际设计中,有效地使三种光线配合使用,根据空间的需要分配三种不同的光线,这样可以产生多种照明方式。
3.3 照明方式
1)直接照明:直接照明就是全部灯光或90%以上的灯光直接投射到工作面上。直接照明的好处是亮度大,光线集中,暴露的日光灯和白炽灯就是属于这一类照明。直接照明又可以根据灯的种类和灯罩的不同大致分为三种:广照型、深照型和格栅照明。广照型的光分布较广,适合教室、会议室等环境里;深照型光线比较集中,相对照度高,一般用于台灯、工作灯,供书写、阅读等用;格栅照明光线中含有部分反射光和折射光,光质比较柔和,比广照型更适宜整体照明。
2)间接照明:间接照明是90%以上的光线先照射到顶或墙面上,然后再反射到工作面上。间接照明以反射光为主,特点是光线比较柔和,没有明显的阴影。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将不透明的灯罩装在灯的下方,光线射向顶或其他物体后再反射回来;另一种是把灯泡设在灯槽内,光线从平顶反射到室内成间接光线。
3)漫射照明:灯光射到上下左右的光线大致相同时,其照明便属于这一类。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光线从灯罩上口射出经平顶反射,两侧从半透明的灯罩扩散,下部从格栅扩散;另一种是用半透明的灯罩把光线全部封闭产生漫射。这类光线柔和,视感舒适。
4)半直接照明:半直接照明是60%左右的光线直接照射到被照物体上,其余的光通过漫射或扩散的料、纸等做伞形灯罩都可以达到半直接照明的效果。半直接照明的特点是光线不刺眼,常用于商场、办公
5)半间接照明:半间接照明是60%以上的光线先照到墙和顶上,只有少量的光线直接射到被照物上。半间接照明的特点和方式与半直接照明有类似之处,只是在直接与间接光的量上有所不同。
3.4 照明的布局方式和亮度
(1)照明的布局方式
照明布局方式有三种,即基础照明、重点照明、装饰照明。
1)基础照明:所谓基础照明是指大空间内全面的、基本的照明,也可以叫整体照明,它的特点是光线比较均匀。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学校、工厂、观众厅、会议厅、候机厅等。但是基础照明并不是绝对的平均分配光源,在大多数情况下,基础照明作为整体处理,然后在一些需要强调突出的地方加以局部照明。
2)重点照明(局部照明):重点照明主要是指对某些需要突出的区域和对象进行重点投光,使这些区域的光照度大于其他区域,起到使其醒目的作用。如商店的货架、商品橱窗等,配以重点投光,以强调物品、模特儿等。除此之外,还有室内的某些重要区域或物体都需要做重点照明处理,如室内的雕塑、绘画、酒吧的吧台等。重点照明在多数情况下是与基础照明结合运用的。
3)装饰照明:为了对室内进行装饰处理,增强空间的变化和层次感,制造某种环境气氛,常用装饰照明。使用装饰吊灯、壁灯、挂灯等一些装饰性、图案性比较强的系列灯具,来加强渲染空间气氛,以更好地表现具有强烈个性的空间。装饰照明是只以装饰为主要目的的独立照明,一般不但任基础照明和重点照明的任务。
(2)照明的亮度
物体表面被照明的程度,称为光照度,它是每单位面积上通过光的量数,单位是勒克斯(Lx)。在设计照明时,为了更合理、更科学地使用光线,必须考虑各种场合的光照亮度,光色与气氛的关系,色温与亮度、光色的对比等因素。由于各个空间的用途和分辨的清晰度要求不一样,选用的室内亮度标准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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