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新能源产业。
积极研发新一代核能技术和先进反应堆,科学严谨地推进核能产业发展。加快太阳能热利用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重点发展薄膜太阳能光伏产业。提高风电技术装备水平,有序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加快适应新能源发展的智能电网及运行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
1.核电。培育核电装备自主化的核心能力,规模发展核电装备制造业,加快培育核电设计服务业,推动非动力核技术应用。
(1)核电站主设备。重点形成核电主设备成套制造能力,加快发展百万千瓦级核电关键设备制造,打造与国际接轨的核蒸汽供应系统(NSSS),培育中国第一个核蒸汽供应系统供应商,逐步增强供货能力。积极发展核级锆产业和第三代核技术燃料组件制造产业。
(2)核电站辅助设备。在核安全级泵、阀、管道、仪控系统等关键配套设备领域形成小成套供货能力。引导专用设备制造企业拓展核电设备新领域,支持有潜力的企业开展核级直流电源和蓄电池的开发工作,促进省内机械制造企业参与核电结构部件、中小铸锻件的加工制造,着力发展大锻件制造能力,规划核级特殊用钢等原材料发展。
(3)核电设计服务业。通过阳江核电、台山核电一期等重点核电项目的建设,加快提升核电工程总承包能力,掌握二代加和第三代技术核电站各阶段设计核心能力。推动调试专业化发展,促进核电建设安装产业规模化,培养核电建安工程领域更多专业资质企业。
(4)非动力核技术应用。以中国散裂中子源项目落户我省为契机,推动核技术在各产业领域的应用。积极参与中微子实验研究项目,积极跟踪加速器驱动洁净核能系统前期研究,大力推动应用型加速器产业化,推动核技术在工业和医疗领域的应用。
2.太阳能。重点发展薄膜太阳能光伏产业,扩大光伏电池组件出口,形成出口拉动;做好国内光伏市场大规模应用的准备,推进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优化光伏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省成为国内重要的光伏产业基地和国内领先的薄膜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重点突破薄膜太阳能光伏电池成套装备制造、专用材料、器件工艺以及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等关键技术。引进国内外光伏电池、装备、材料等龙头企业,构建完善的光伏产业链。加强产业链协作,突破成套装备制造、专用材料、器件工艺等瓶颈,以自有装备技术支撑形成电池组件高性价比制造优势。创新发展光伏发电应用模式,充分利用接入条件好、电力负荷大、建筑面积充裕的工业园区,以及工矿、商业、公共建筑等建设太阳能光伏系统,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动太阳能光伏类产品省级授权质检机构建设,加快建设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检中心、光电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支持太阳能热利用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3.风电。着力发展风电整机制造,积极推进风电技术开发及配套产业发展,逐渐形成整机与关键部件基本配套、协调发展的风电产业结构。重点发展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制造,加快3兆瓦以上风电机组的研发和产业化。进行5兆瓦以上海上风电机组的研发,部署发展超级紧凑型、抗台风型风电机组。围绕风电机组、关键部件领域,重点开发风电机组变桨控制技术、并网控制技术、海上风电叶片制造技术、数字化风力发电场调度控制技术等。积极开展风电用齿轮箱、发电机、轴承、偏航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的研发与制造。开展风光储一体化供电系统研究开发及示范工程建设,发展适用于风能储能的蓄电池的研发和生产。积极推进小型风机和风光互补系统的装备制造业。大力推动风电互补与蓄能等新技术的示范应用。支持开展风能资源评价和风电场规划、咨询、设计等服务,加强风能资源测量和对风能资源规律性的研究。结合风电开发建设进度,加快配套电网工程建设,提高电网接纳风电的能力。
4.生物质能。合理利用荒山荒地,推进规模化、基地化种植专用能源植物品种,开展高产栽培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开展以木薯、油茶、小桐子、黄连木、光皮树以及植物纤维等非粮食作物为原料的液体燃料生产试点,适度推动燃料乙醇、生物柴油、集中式生物燃气、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等生物能源的发展。
(八)新材料产业。
根据我省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基础和优势,面向高端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等重点产业发展对新型材料的需求,重点发展先进金属等新型材料,加快培育和布局发展前沿新型材料。
1.先进金属材料。重点发展非晶纳米晶合金材料、高性能铁氧体磁性材料等系列靶材、高效散热材料和短流程薄板坯连铸连轧产品、石油天然气输送钢管等高性能特种钢材。积极发展高纯金属有机源(MO源)材料、核级海绵锆材料,以及高性能铝合金、镁铝合金、轨道交通用大规格工业铝型材等高端有色金属合金和金属基复合材料。
2.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重点发展平板显示、太阳能电池用玻璃基板以及偏光片、滤光片材料,以及节能环保陶瓷、新能源陶瓷等高性能陶瓷材料。积极发展片式无源电子元件用陶瓷材料、电子敏感陶瓷材料等电子元器件用材料。
3.高性能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复合材料。重点发展新型隔膜、电解液等新能源材料,以及高性能合成树脂、导电(热)胶、高档合成纤维、塑料合金等材料。积极发展OLED有机发光材料、非硅系半导体光伏材料、光学硅胶、工程塑料(ABS)、有机玻璃(PMMA)等合成材料。
4.特种精细化工材料。重点发展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等电子化学品。积极发展电子墨水材料,高性能环保涂料、粘合剂和油墨,以及高效、多功能、安全的食品、化学工业和高分子材料加工助剂。
5.新型稀土功能材料。重点发展荧光粉等高性能稀土发光材料、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和新型稀土功能助剂等稀土功能材料。积极发展高性能稀土储氢、超级电容器等新型电池材料。
6.前沿新型材料。重点突破纳米材料及制品的制备关键技术,开发纳米碳管、石墨烯、纳米粉体材料、纳米功能涂层、纳米催化剂等纳米材料。加强超材料机理、制备、封装等关键技术研发,加快超材料中试线建设,积极开发超材料在通信、生物医疗、新能源等领域的应用。
四、产业空间布局
(一)总体空间布局。
根据产业空间布局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阶段特征,规划建设广深研发创新轴、珠三角主体产业带、东西北特色产业带,即“一轴两带”的空间发展布局。(参见附图1)
1.研发创新轴。突出创新驱动和科技引领,依托广州和深圳两个国家创新型城市构建“广佛创新圈”和“深港创新圈”,形成研发创新轴上的两个核心,以及东莞、佛山创新后台服务基地,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以新技术带动形成新兴先导产业,形成辐射带动全省的“创新源”和“动力源”,推动广东成为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策源地。(参见附图2)
2.主体产业带。突出高端制造和规模发展,依托广佛肇、深莞惠和珠中江三大经济圈,构建高端化、自主化、集成化主体产业区,集约集聚发展新兴主导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推动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区和高端产业集聚地。
3.特色产业带。突出区域特色和配套支撑,依托东西北地区广阔的腹地以及东西两翼绵延的海岸线,发挥自然资源和区位条件优势,重点发展资源禀赋型和区位指向型新兴特色产业,形成特色产业带,为先导产业和主体产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和后台支撑,实现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发展。
(二)重点产业布局。
1.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通过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培育新型业态,突破高端环节,提升基础产品,推动和打造重点产业布局。
(1)重点建设深圳高世代液晶平板显示产业基地,以及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中山液晶电视模组及整机产业基地,形成珠三角东岸(深圳―惠州)和西岸(广州―佛山)两大平板显示产业群。以省市共建广东OLED产业示范基地为重点,打造广州、佛山、东莞、汕尾等OLED显示产业基地。以广州、深圳、汕尾为重点,布局发展电子纸、激光等新型显示产业基地。加快珠三角地区无线宽带城市群建设,形成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珠海、中山、惠州为配套,辐射带动全省的珠三角国家新一代通信产业聚集区。
(2)以广州、深圳为轴心,建立传感网、RFID、嵌入式技术应用产业基地。建设珠三角国家级物联网试点示范区。以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珠海、惠州为重点,建设和发展云计算中心和服务平台。在珠三角地区以及云浮等符合条件的区域加快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在广州和佛山南海等地,依托卫星导航和卫星综合应用等重大产业基地,形成卫星导航产业聚集。
(3)发展壮大广州、深圳、珠海三大软件产业集群和集成电路产业集群,打造广州、深圳软件名城,重点建设国家软件产业基地、软件出口基地、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和国家数字家庭产业应用示范基地。在广州、佛山、中山、云浮等地加快推进数字家庭试点工程建设,并向全省推广。重点建设广州和深圳消费电子、东莞家用视听设备、惠州新型数字视听产品、中山音响产品等技术研发和高端制造基地。
(4)重点发展和建设以深圳为中心的通信元器件生产基地,以肇庆、粤东地区为中心的新型电子元器件基地。重点发展和建设广州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专用设备、深圳市半导体封测设备和电子通用设备、肇庆市新型电子元器件专用设备、电子整机装联设备和新型显示器件检测设备等基地,支持汕头市建设以承接珠三角和台湾地区转移的电子电路工业基地。
2.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建设一批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项目,支持深圳市建设国内领先的电动汽车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广州市建设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珠海、佛山、中山、梅州市建设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形成“二大四新”整车生产格局。围绕整车生产项目发展上游关键零部件配套产业,积极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推进深圳、珠海、惠州、东莞等地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推进中山市建设电机驱动产业基地,支持深莞惠、广佛地区发展电控以及电动空调、电动助力转向、电动助力制动等电动化附件产业,打造珠江口岸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带。鼓励江门、肇庆等地以及环珠江三角洲地区引导当地优势产业向新能源汽车延伸,发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结构件、元器件、材料等相关配套产业,形成环珠三角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带。
3.LED产业。支持广州、深圳等地围绕LED设计创意、服务外包等新型业态,发展产业价值链高端环节。发挥深圳国家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和产业优势,推进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等地围绕LED外延芯片、封装应用等领域发展LED制造产业基地。利用佛山照明产业的制造优势和中山“国际灯都”的市场优势,加速LED技术向传统照明领域渗透,促进传统照明产业集聚区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同时,发挥惠州等地的产业优势,加速LED技术向汽车、显示、家电、电子消费品的渗透,扩大在散热、光学以及驱动电路等LED配套产业方面的竞争优势,延伸LED产业链。
4.生物产业。构建以广州和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为核心的生物产业高地。加强中山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珠海三灶生物医药产业园、佛山生物医药科技园等园区建设,打造优势产业集聚区。重点推进华南新药创制中心、广州国际生物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东西北地区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生物医药产业,促进形成全省生物医药产业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的良好发展格局。湛江、阳江、茂名等地争取发展成为广东省南药重要生产基地。云浮建设规模位居全国前列的动物保健疫苗研发生产基地。肇庆重点建设生物医药、动物疫苗研发和产业化基地。韶关发展成为广东重要的现代中药和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河源着力培育中医药制剂和生物抗癌药物产业基地。揭阳加快形成以中药饮片、保健品为主导产品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汕头加快发展海洋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产业。广州重点加强海洋生物技术研究与开发。深圳积极发展海洋医药产业。粤东地区重点推进海洋生物技术、海洋育种及养殖技术产业化。粤西重点发展海洋药物,推进海洋育种及养殖技术产业化。
5.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1)航空装备。加快推进西部沿海、中部和东部沿海三大航空产业发展集聚区建设。西部沿海航空产业发展集聚区以珠海航空产业园为中心,经阳江延伸到湛江,主要打造集通用飞机设计、制造、机载配套和营运服务一体化发展的航空产业链,配套发展展览、维修、培训、保障服务、运营等服务业。中部航空产业发展集聚区以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为中心,东接东莞,西联佛山,主要建设航空物流产业园区,配套发展航空零部件加工、机载电子、航空材料和航空装备制造等产业。东部沿海航空产业发展集聚区以深圳宝安机场为核心,经揭阳联接汕头,重点发展航空电子制造和航空物流,择机建设深圳宝安机场和揭阳潮汕机场空港经济园区和保税加工区。
(2)轨道交通装备。以江门、广州花都和番禺三大车辆修造基地为依托,培育形成珠三角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推进广东轨道交通产业园建设。
(3)海洋工程装备。重点推进广州龙穴造船基地、广州大岗船用中低速柴油机生产基地、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中山广船国际海洋工程及船舶制造基地建设,打造珠江口沿海现代化大型船舶制造基地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
(4)智能制造装备。广州、佛山等地重点发展数控机床、精密加工设备等智能制造装备。广州、江门等有条件的地区发展高端农业机械装备。
6.节能环保产业。
(1)节能产业。积极发展低碳产业,以韶钢等钢铁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钢铁工业节能。东莞、佛山、深圳等地大力推行节能电机。加快珠海、佛山、中山、湛江节能家电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建设。广州、佛山、珠海大力发展先进空调技术产业。大力推进深圳、佛山、粤东等地节能建筑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快深圳高新材料研发基地和佛山节能建筑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广州、东莞等地发展节能玻璃产业集群。
(2)环保产业。积极发展以先进垃圾清洁焚烧发电技术为核心的垃圾清洁焚烧设备。加快建设广州、深圳水污染控制技术研发服务基地,以广州、佛山、中山的水处理设备制造为中心,打造成为珠江西岸水处理设备制造基地。加快建设以惠州为中心的深莞惠电子电器废物综合利用基地、佛山—潮州陶瓷废料资源回收利用项目、肇庆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肇庆华南再生资源基地、佛山―肇庆废旧材料综合利用基地、韶关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基地、清远有色金属再生产业基地。建设广州、深圳环境监测技术、产品研发和售后服务基地。建设东莞、佛山、中山、惠州、河源等环境监测产品生产基地。建成以循环经济工业园(产业基地)等为先导的园区清洁生产示范区。建设广佛肇清洁生产共性技术研发与设备产业基地。
7.新能源产业。
(1)核电。依托核电站建设和重点优势企业,采取与国内外核电关键设备和核岛辅助设备制造企业合作的模式,推动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核电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重点建设南沙核电设备成套制造供应基地,进一步将汽轮机、发电机总装以及尚待扩产或难于内陆运输的设备、部件制造等聚集到南沙基地发展。建设江门台山清洁能源(核电)装备产业园,积极争取核电站辅助设备和部件制造落户园区,形成集聚发展优势。建设深圳新能源(核电)产业基地,提升核电技术研发和高端服务业。支持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地区发展核电装备制造业配套产业,完善我省核电装备产业链。
(2)太阳能。以深圳、佛山、东莞、河源四大基地为中心,辐射中山、珠海、江门、揭阳及全省各地,推动太阳能光伏相关产业相互促进、集聚发展,形成全省各地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一体化产业格局。大力支持东莞光伏晶体硅电池及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深圳太阳能薄膜电池、佛山三水光伏电池、河源薄膜太阳能电池、汕头双玻璃光伏建筑一体化组件、肇庆太阳能光伏材料开发光伏应用示范、深圳拓日工业园、珠海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基地、佛山南海“风光发电与绿色照明”示范区等重大项目建设。以东莞五星太阳能、深圳拓日公司等骨干企业为核心,布局发展太阳能光热产业。
(3)风电。培育和扶持骨干企业建设成为国内外一流的风电设备制造企业,以兆瓦级风机、关键零部件和风光互补小型风机为重点,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中山风电整机和部件产业基地,支持佛山、广州市发展小型风机和风光互补系统,在深圳、东莞市形成风电产业电子电器控制系统配套区,以整机带动零部件和配套产业,逐步在珠三角形成以兆瓦级风电机组研制为重点、相关配套产业集聚发展的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带。在风力资源丰富的沿海地区,规划发展海上风电场,布局建设1-2个海上风电场示范基地。
8.新材料产业。广州以新材料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为核心,发展优势特色新材料产业,重点建设新材料创新平台、改性塑料生产基地和碳纤维生产基地,形成国家级新材料产业重要基地。深圳加快建设电子信息材料、纳米材料、二次电池材料、超材料(新型特种功能材料)产业基地。珠海重点发展有机高分子材料、电子化学品、二次电池材料产业基地。汕头重点发展新型锆材料、高端锆产品,特种玻璃、超净高纯电子化学品、云母新材料等产业。佛山依托国家火炬计划佛山新材料产业基地,重点建设高端金属结构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和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基地。韶关重点建设先进金属材料、高性能稀土材料、特种功能涂料、环境友好材料产业基地。河源重点建设稀土发光、硬质合金及新型特种功能材料产业基地。惠州重点建设新型显示材料、二次电池材料、稀土金属材料、石油化工精细化学品产业基地。东莞重点建设电子基材研究生产基地和半导体照明材料、太阳能光伏材料、二次电池材料产业基地。中山重点建设新型电子材料、特种功能涂料、环境友好材料产业基地。江门重点建设纺织化纤、新能源材料、磁性材料产业基地。茂名重点发展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肇庆重点建设高纯稀土、电子功能材料、稀土金属功能材料产业基地。清远重点建设光电子材料、高纯度稀土材料以及轻质高强度结构型材产业基地。云浮重点建设纳米级粉体材料、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
五、主要任务
(一)产业发展创新工程。
1.加强技术攻关与产业化。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强基础性、前沿性技术研究,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国内外布局,抢占产业技术制高点。大力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大实施产业化示范工程力度,积极推进重大装备应用,建立健全科研机构、高校创新成果发布制度和技术转移机构,促进技术转移和扩散,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加大研究开发的投入力度,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实施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扶持计划,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培育和壮大一批具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以广州和深圳两个国家创新型城市为依托,不断完善有利于产业创新的软硬件环境,吸引和承接跨国公司研发中心新一轮转移。集中资源建设和完善一批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平台。积极争取国家新兴产业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在广东布局。
3.深化政产学研合作。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完善派驻企业科技特派员长效机制,实施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提升工程和示范企业行动计划。加强省部(院)产学研合作规划和保障体系建设。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领域,组织实施一批产学研合作重大项目,支持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广东企业共同承担国家各类重大科技计划和产业化专项。完善省部(院)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加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基地和开发基地的建设步伐。
4.强化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工作。支持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贯彻实施《广东省专利条例》,完善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加大行政和司法执法力度,打击违法侵权行为。探索建立技术、专利与标准相结合的机制,加快知识产权转化,推动核心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加快建设国家专利信息服务区域(广东)中心和全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态势分析与知识产权预警服务。引导和鼓励企业、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建立运营专利池和专利联盟。建立健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企业主持或参与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争取新兴产业领域标准制修订话语权。进一步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及应对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涉外援助工作,为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争端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创造良好的法律支持环境。加快国际化认证体系建设,及时跟进国际产业标准,推动新兴产业领域先进标准体系和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SC)建设。
(二)骨干企业培育工程。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加快培育一批产品档次高、科技含量高、品牌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的骨干企业。重点引进一批国内外龙头企业,做强一批有一定优势的重点企业,培育一批有发展潜力、成长性好的创新型企业,带动上下游产业协调发展,壮大产业规模,增强产业竞争力。
1.实施骨干企业培育计划。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选择、动态管理的原则,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集中资源重点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经营状况良好、主业突出、产品市场前景好、对产业带动作用大、发展初具规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评估指标体系,激励骨干企业增强创新主体意识,加大自主创新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抢占产业价值链高端。
2.建设骨干企业重大项目。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引导投入,支持骨干企业实施一批涉及国民经济重要布局、带动作用强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和资源整合作用,以商招商,以完善产业链为导向,积极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在广东进行重大项目投资。支持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百强项目承担主体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培育计划。
(三)产业集聚发展工程。
通过产业集聚区建设促进产业空间集聚,通过企业加速器、孵化器建设促进产业发展载体集聚,通过专业性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产业集聚环境,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加速集中集聚,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新兴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基地,努力在若干领域取得突破,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带动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建设产业核心区。加快推进珠三角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区建设,提高珠三角区域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承载力度,发挥新兴产业的集聚效应,以信息、生物、软件、新材料、航空、高技术服务等13家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以及珠三角9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技术核心区,各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其他园区为规模化产业区,形成定位明确、重点突出、分工协作、互补配套的产业布局,把高新区建设成集总部、研发、生产、产业配套和生活配套于一体的广东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集聚区。
2.打造重大产业基地。按照“创新引领、集聚发展、省市联动”的原则,依托具有优势的产业集聚区,围绕广东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规划建设一批产业优势明显、产业配套完善、龙头企业主导、创新能力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集群),引导技术、人才、资金和重大项目向产业基地集聚,形成要素集聚、规模集中、配套齐全的产业集群,成为全省自主创新核心区、国际科技合作承载区、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
3.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谋划、引进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100强项目的动态管理和配套支持机制,加强项目组织、管理和服务。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大力争取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工程、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落户广东。
4.完善产业配套体系。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创新服务模式和内容,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融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等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我省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建设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加速器,搭建集研发、中试、检测验证、专利、标准和科技文献信息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技术支撑平台,降低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成本。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适度扩大孵化器建设规模,创新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孵化环境,吸引初创型新兴企业、高技术人才、科技企业家向孵化器集聚,提高孵化器内企业的成功率。
(四)市场应用示范工程。
坚持以应用促发展,积极探索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市场应用的商业模式。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LED、新能源等领域,研究制定重大技术和产品示范应用优惠政策,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引导消费模式转变,培育市场,拉动产业发展。支持广州、深圳市开展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实施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程,推动电动汽车、LNG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公务、市政和家用领域的应用,推动珠三角地区成为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区,全省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规模达5万辆。扩大LED照明示范应用规模和范围,建设300万盏户外照明灯具、3000万只LED室内照明灯具,以及10个左右LED照明综合应用示范区。探索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大型社区、公园、空旷道路等照明设施中推广应用风光互补照明装置。发挥我省海岸线长、海岛多、风力资源丰富的优势,规划建设若干海上风力发电示范电场。抓住国家实施“节能惠民”、“金太阳示范工程”、“三网融合试点”和“新能源汽车应用试点”等项目的有利时机,努力开拓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内市场。
(五)产业国际合作工程。
加快推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生产经营国际化,进一步深化合作领域,拓展国际市场,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快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1.深化国际合作领域。提升承接和吸纳国际产业转移的规模和能力,大力引进著名跨国企业在我省建设产业化项目和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与国外先进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境外注册商标、境外收购等方式,到出口目标市场设立研发机构、生产基地,在国外申请专利,开展国际并购,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鼓励我省企业吸引国际风险投资,到海外上市,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进国际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到广东讲学或开展研究工作。积极支持企业参与国际重大前沿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国际标准的制定。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争端和技术性贸易壁垒。
2.加强粤港澳台合作交流。充分发挥香港连接国际市场的桥头堡作用,帮助广东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吸引国际资本、技术和人才向广东转移。建设粤港澳联合创新区,实施广州—深圳—香港创新主轴战略,打造区域创新中心。加强与香港高校、研发机构合作,推进重大科研成果在广东实现产业化。支持粤港两地企业联合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联合设立研发机构,加强粤港澳知识产权服务业合作。加强与台湾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深度合作,特别是在光电产业、LED和新能源汽车领域加大合作力度,抓住广东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的机遇,带动形成台资企业投资广东战略性新兴产业热潮。
(六)人才引进培养工程。
重点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积极培养一批优秀尖端人才和职业技能人才,形成产业人才梯队。
1.大力引进领军人才。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从我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高端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不断完善人才激励措施和配套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不断提高我省引才聚才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大力培养尖端人才。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培养高层次人才基础作用,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人才培养体系和培养方向,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置新兴产业专业,在招生计划安排、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鼓励校企合作,探索联合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型人才的新途径。加快培养急需的尖端人才,同时加大后备人才的培养力度,突破人才瓶颈,攻克技术壁垒,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科技创新资源,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无缝对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3.大力培养职业技能人才。推进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和技工教育“名校、名专业、名教师”建设,建设一批省级、区域性和特色性示范名校,优化技校专业结构,打造精品专业,推进教师“双百双向”培训交流。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建设省级综合性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发挥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杠杆作用,将职称评定逐步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拓展,吸引创新人才集聚。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
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协调领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制定规划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主要任务,落实责任单位。编制各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路线图,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完善产业标准体系。建立产业统计体系,加强产业运行监测与形势分析。支持行业协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法规制定、规划编制、咨询评价、标准制定、技术攻关和产品推广等工作。
(二)加强政策扶持。
“十二五”期间,省财政集中投入220亿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采取贷款贴息、担保贴息、无偿补助、以奖代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多种支持方式,加强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本结合,对技术研发、产业化、平台建设、重大项目、知识产权、产业集群、市场培育等环节进行全面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设立相应的财政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支持。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进口设备减免税、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增值税减免等国家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省财政设立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省粤科风险投资集团做大做强。设立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支持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发展壮大。争取国家支持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融资或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融券和中期票据,支持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点的信贷管理、信用评级和贷款评审制度,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加强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华南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
鼓励重大建设项目优先采用国产新兴设备和产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优先予以保障,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予以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物优先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三)深化体制改革。
进一步深化改革,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创新药物、新能源、资源性产品、节能环保产品的价格形成和收费调节机制。落实新能源发展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建立和完善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交易制度。建立与自主创新导向相适应的科技研发、转化和评价机制,开展股权激励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试点。积极引导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奖励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创新审批方式,推行电子政务,加快建立健全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管理体制机制。
附件:1.产业空间布局图(附图1、2)
2.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表
编辑:Sabr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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