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北京电光源研究所、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南京华东电子集团公司、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松下光源照明有限公司、国家计委能源研究所。
前言
本标准 4.3条是强制性的,其余条款是推荐性的。
本标准 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 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理用电分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北京电光源研究所、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南京华东电子集团公司、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松下光源照明有限公司、国家计委能源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海红、赵跃进、屈素辉、道德宁、华树明、俞安琪、李爱仙、刘伟、姚念樱、杭军、刘虹。
详情请点击下载:GB19044-200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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