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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3738.1-1999灯具型号命名方法总则

2011-8-1 14:00:00  来源:中国照明网    有3551人阅读

本标准适用于制订各类灯具命名方法,在各类灯具型号的命名中不应违反本标准的基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制订各类灯具命名方法,在各类灯具型号的命名中不应违反本标准的基本原则。
 
  1  灯具类型代号按表1规定的字母。



表1

  2  编制产品型号一律采用汉语拼音字母及阿拉伯数字,不允许采用其他文字,数字。

  3  汉语拼音字母应根据下列原则选用:

  3.1  采用产品名称中第一个汉字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3.2  如与上述字母造成重复,不能采用时,可用第二个汉字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3.3  如按上述原则确有困难,方可采用第三个汉字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或用特定的字母。

  4  光源代号按表2规定。



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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