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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护眼台灯”[2]

2013-1-7  来源:[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上海 201114]  作者:陈超中 施晓红 王晔 刘尔立  有276827人阅读

  文章揭示“护眼台灯”存在的质量问题,介绍了声称“护眼”的台灯的特性。文章认为台灯“护眼”的关键是提供舒适照明,而眩光、照度水平和照度均匀度是舒适照明的重要参数。文章给出了有利于视力的台灯要素,包括对摆放位置、桌面材料及其颜色的要求,应注意作业的局部照明与周围环境照明同时使用,营造一种舒适的照明环境。

  要素4:台灯高度。台灯高度应>40 cm,最好可调。VDT作业用的台灯高度应在50 cm或以上,才能得到一个较为明亮的光环境。图4表明,当台灯高度为40 cm时,视觉范围内的暗区较为明显,感觉较为不舒服。图5表明,当台灯高度为60 cm时,视觉范围内的暗区较为不明显,感觉较为舒服。

  为营造舒适的照明环境,台灯工作时,对周围和作业照明,在桌子的前面或侧面使用直接照明/间接照明的壁灯或低亮度天花板安装式灯具。

  要素5:台灯的摆放位置。应注意不能放在人的正前方,以免在纸上产生反射眩光(台灯位于正前方的摆放位置的例子见图6)。台灯的摆放位置还应注意避开手的遮影(如右手写字,台灯宜放在左侧,见图7)。

  要素6:桌面材料及其颜色

  采用反射比在30%-70%的淡色无光泽材料的制成(桌子不宜用黑色或深色且不宜有光泽)。

  台灯放置的桌面应是淡色的,与阅读材料颜色相近,不能是玻璃桌面。

  作业-背景亮度比取决于正常的作业面与背景工作面之间的亮度差。对于长期的纸面工作并改善视觉疲劳,中等-亮的色调的亚光工作面(如图8所示)能提供柔软、舒适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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