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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理性照明,营造光与影的和谐世界[1]

2015-3-11 10:51:51  来源:中国照明网  作者:天津市照明学会 何秉云  有15904人阅读

本文浅析了理性照明的概念和内涵,阐明建设体系日趋成熟,能源短缺,环境污染的全球性问题的大背景下,我们更应该全面思考,理性照明的概念。理性照明,巧用光,少用光,用好光,营造一个光与影、光与色和谐的世界。

  1.前言

  回顾我国城市景观照明的发展历程,在跨越20年弧度的时空里,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亮”到“美”,从“俗”到“雅”,从“建设实践”到“理论研究”的不同历史阶段。也经历了从盲目到思考,从感性到理性的认知过程。萌芽、发展、提高、持续、慎思,不同历史时段肩负着不同的历史使命。随着照明技术进步,城市夜景照明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形成了城市整体夜景景观,并融入了美,创建了“光文化”。夜晚亮了,美了,带来了勃勃生机,提高了人们的幸福指数,同时也给商家带来了商机,促进了旅游等经济的发展。

  在成就面前,我们还应善于总结,不断反思。特别是在工程建设体系日趋成熟,能源短缺,环境污染的全球性问题的大背景下,我们更应该全面思考,理性照明的概念。

  理性照明,巧用光,少用光,用好光,营造一个光与影、光与色和谐的世界。

 

  2.理性照明概念解析

  2.1理性概念

  理性是指人在正常思维状态下,有自信与勇气地遇事不慌,进行全面了解和总结,并尽快的分析后,恰当的使用多种方案中其中的一种方案去操作或处理,达到事件需要的效果。理性是基于正常的思维结果的行为。理性的意义在于对自身存在及超出自身却与生俱来的社会使命负责。从哲学的认识论中,理性是指人的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和思维活动的能力;理性还常常被看作是人独有的用来调节和控制人的欲望和行为的一种精神力量。也有学者从经济学的角度认为,所谓理性,乃是追求约束条件下的效用最大化。其实质在于,人们是否根据自身所认识到的约束条件和所拥有的信息结构寻求该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

  “理性”相对于感性。感性在汉语构词法上定义,它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感情性质的,感觉性质的”。汉语大词典的解释:“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而产生的感觉,知觉和表象等直观认识。可见理性和感性是相互关联和对立的。

 

  2.2 对理性照明概念的理解

  根据理性的概念,理性照明就是提倡和要求我们在实施照明规划、设计、施工等系统工程中,把握照明对象,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和对象,做出正确的、精细的照明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追求约束条件下的效果最大化,对照明主体的最佳效果负责,对环境保护负责,对节约能源等社会使命负责。反对长官意识,反对无序规划,反对攀比建设,反对涂鸦设计,急功近利,凭主观意识,做出的判断。

  约束条件则包括相关的国家、地方照明规范,政策,原则,方法,照明载体的功能作用,建筑的造型、结构,建筑师的设计思想、意图等诸多方面。

 

  3.理性照明的内涵思考

  3.1明确照明的目的

  照明的根本目的在于满足人的视觉要求。室内照明、室外环境照明、道路照明等都应首先满足其功能要求。

  城市景观照明的目的,则是要通过不同的照明方法和手段,用光与影、光与色将地域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进行装扮,表现该地域建筑、桥梁等载体的形态、结构、特点及个性特征,展现其神韵、精华和灵气,为人们营造一个美好、舒适的夜间光环境,带给人们无限的遐想和心灵触动。当我们身处其境之时,自然会体会到光与影的艺术魅力。

  景观照明的目的还在于:是把照明元素组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构成一幅优美壮观的灯光图画来表现城市的夜间形象。她通过“光”这一艺术的生命,将文化艺术、科学技术与城市环境融为一体,使城市形象在夜晚得到艺术的再现,营造升华了城市特定的文化氛围,挖掘了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展现了现代文化内涵。城市夜晚景观是白天景观的再创造以致升华,灯光美景就是一幅幅光绘画、光雕塑艺术作品。意境的塑造使白天忙碌劳作的人们,满足了精神层面的要求。人们从高尚优雅的光艺术、光文化氛围中,获得强烈的艺术和文化欣赏的高层次的享受,身心会得以舒展。高层次有针对性的光艺术、光文化构思还会对人们起到激励和思想情趣和审美的导向作用。在景观照明光环境氛围陶冶下,人们在精神上受到激励,享受生活,更加热爱生活,从而激发出旺盛的工作热情,最终激励社会的安定、和谐与进步。幸福指数的提高会在精神变动力的过程中起到不可低估的动力源作用。因此,城市景观照明灯光建设,是城市美化的重要方面,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载体,也是体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

  因此,我们应对城市景观照明的目的,进行理性的思考。这是进行照明规划、设计、施工及管理的首要条件。

 

  3.2 认识光与影的关系

  在城市景观照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的全过程中,规划师、设计师、工程技术人员都要认真的认识光,研究光,运用光,了解光的本质与特性,把握布光方法与技巧,营造一个光与影,光与色和谐的社会。

  必须掌握“光”的特性, 用好“光”与“影”的关系,把握“光”与“色”的尺度,避免滥用彩色光,更不要把所有的载体照的过亮或全亮。没有光就没有影,光与影相伴,形影不离;光与色相随,和谐呼应。景观照明不能对“影”有所忽略,要突出重点部位,要用“影”来托出“光”的存在,表现“光载体”的美丽,不要将城市淹没在光的海洋里。“光”与“影”是一对和谐的矛盾统一体,“光”是“影”的缔造者,“影”又映衬了“光”的存在,照明则是表现她们的媒介和手段。不能只重视 “光”, 忽略 “影”。不要把所有的载体都照亮,要突出重点部位,要用“影”来托出“光”的存在,表现“光载体”的美丽。不是越亮越好。

  要通过对光、色、亮度、动感进行理性的组织,产生井然、有条理的视觉秩序。在表现手法上,把握光与影、明与暗、彩色光的运用,使之能够与建筑及环境功能相符合。规划后的城市灯光环境应在城市总体的范围里,宏观上体现出建立在整个城市大尺度范围上的灯光秩序,反对盲目攀比。各区域灯光的子环境要综合融入总体秩序,不能各自为政。

  除此之外,塑造形象,构建空间,突出重点,装饰环境等等物体的形象等也都是光所具有的功能特性。世界上的万物只有在光的作用下才能被人的视觉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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