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照明所需照度值的规定方法,各国均有自己的特点。大致可分为简单和详细两大类。
1 各国商店照明的特点
商店照明所需照度值的规定方法,各国均有自己的特点。大致可分为简单和详细两大类。
(1) 简单类
① 德国DIN5035只列出百货商店、超级市场和橱窗的照度值,分别要求在0.85m水平面上达到500lx、750lx和1000lx。
② 澳大利亚AS1680-1976只提出商店内一般照明与商品陈列的照度值。要求前者在0.85m水平面上达到300lx,而对后者只提出希望增加局部照明,并没有提出具体值。
③ 英国CIBS1984年规定,将常规售货方式和超级市场分列,但照度值均要求500lx。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指0.8m水平面;后者是指1.5m高的垂直面。
(2) 详细类
① 日本JISZ9110(1979)不但将营业厅照明按功能分为店内一般照明、一般陈列、重点陈列和橱窗4部分,而且按商店性质(如日杂、超级市场、百货……等8类)分别提出不同的照度范围。4个部分的照度比例在不同的商店略有不同,如百货公司为1:2:3:6。有些商店还会因楼层的不同(大百货公司)、商店所处位置的不同(市中心或郊区的超级市场)而规定不同的照度值,照度值均以0.85m水平面为准。
② 这类的另一典型是美国,其特点是根本不考虑商店性质,而只考虑营业厅内不同的功能要求,将其划分为流动区(非展出、挑选和出售商品的区域)、销售区(包括柜台、货架和供顾客品评、挑选、购买货物的区域)、特殊展示(展出新、特殊商品,吸引顾客注意处)、橱窗等4部分,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照度范围。这4部分的照度比值为1:3:15:20。1966年是按售货方式(即店员服务或自取),1976年则改成按交易过程的快慢程度(即顾客对商品的熟悉程度)来确定所定照度范围中的某一值。照度是以商品所处平面来衡量的,既可以是水平面,也可以是垂直面或其它倾斜面。
我国JGJ16-1983《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是按照商店类型分为3类,规定在0.8m水平面达到50~200lx的照度值。《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掼》则按商店类型分为2类,要求在0.8m水平面上达到75~200lx的照度值。两个文件都规定垂直货架照度不得低于50lx。
综上所述,各国商店照明标准在制定格式上有很大的不同。至于具体照度值,大多数国家都以0.8~0.85m水平面作为规定照度值的基准面。这样的高度可视为柜台面,国外对它的要求大致在150lx(日本低限)、200lx(苏联低限)于1000lx(日、美的高限)之间,差别较大。
2 国内商店照明的现状
为了解我国商店照明的现状,对北京、上海、广州等10个大、中城市的照明水平较高的137家商店进行了照明现状的调查。所测商店的照度总平均值为:货架(垂直面高1.5m)140lx、走道(地面)123lx、柜台(0.8~1.0m水平面)173lx。由此可见,走道部分的照度已达到美国流动区规定值的中等水平,但商品所处平面(货架、柜台)的照度,比美国销售区规定的最低值的一半还要低。这种照度分布对顾客观看商品是非常不利的,因为相当多的商品是放置在人们最多看到的垂直面上,应给予特殊考虑。目前商店照明中仅注意水平面的照度,忽视垂直面照明,不利于商品的展销,并且还会影响销售速度和经济效益。尽管相当多的商店的照明用电量很大,但顾客仍反应看不清商品,故按不同功能配以不同的照度要求才是合理的。考虑对不同表面位置做出相应的规定更是十分必要的。这有利于按需要分布光通量、节约电能、提高效率。国内外对一些旧商店的照明设施按此原则进行改建后,就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如德国一家食品店,原来灯具按一般方式均匀布置在店堂天棚上,顾客流通区照度达700lx,而货架照度仅为300~400lx。经过改建,将前者下降到250~300lx, 后者提高到750~850lx。这样,不仅使营业额增加了10%~20%,而且使照明设施节电20%。武汉利民副食店也是同类案例中的代表。说明按功能分布照度是合理和有效的。
在商店的调查中,我们向顾客、商店工作人员征询了对照明的意见。统计结果表明,他们认为照明较满意的商店,其货柜(架)的照度值均超过100lx;而反映差的商店,货柜(架)的照度均在70lx以下。
所有照度值的范围,按《商店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的商店重要程度分为不同的等级,按它划分出不同的照度要求。这样更能反映出我国的经济状况。实际调查的商店照明现状也表明,待业之间的区别不大、差别主要反映在城市的大小上,如表1、表2所示。
行业部门 |
照度(lx) |
单位面积功率 | ||
走道 |
货架 |
货柜面 |
W/m2 | |
金饰 服装、布 百货 自选商场 药店 五金 茶叶店 日杂 书、文具 |
153 126 146 149 89 131 41 156 103 |
219 144 164 123 147 147 78 212 110 |
264 176 175 144 135 167 98 220 147 |
25.6 18.2 16.4 19.1 16.8 21.3 16.8 17.9 19.4 |
总计 |
123 |
140 |
173 |
|
系货架上、中、下三点所测照度值的总平均值 |
从表2可以看出,城市规模的不同也会影响到商店照明的好坏,当然这也包括对旧商店的改造速度。这方面大城市总是走在前面,而改造后的照明水平肯定较以前提高了一大步,所以考虑商店所处位置和重要程度是十分必要的。
城市名称 |
照度(lx) |
单位面积功率 | ||
走道 |
货架 |
货柜 |
W/m2 | |
重庆广州昆明
湘潭 |
11622484
53 |
14126379
50 |
151289120
77 |
20.9422.9310.5
7.5 |
表2 不同城市商店平均照度值比较
在划分功能分区方面,国外大多突出厨窗,而且都给予很高的照度值。考虑到我国的经济条件、供电及商店现状,《商店建筑设计规范》中没有将厨窗单独列出,而是与重点展示列为一类,给其以较高的照度。
销售区规定平面有两类。一类是离地区0.9m的水平面,它代表柜台面的高度,这虽与CIE的规定不一致,但十分接近我国现有柜台高度为0.8~1.0m的平均值。另外还规定了1.5m高的垂直货架,这一高度各国均一致,是货架最易达到的位置,也是眼睛自然视看的最佳高度。
试衣间是顾客最后做出是否购买商品决定的场所,故应具有比销售区更高的照度,以便更细致地鉴赏商品的细部。美国是分为换衣处和穿衣镜两个部分,前者给予较低于销售区的照度,而后者却给予近于特殊展示区的照度。我国试衣间一般较小,不太可能分为两个部份,帮统一规定销售区和陈列柜厨窗的照度,并规定为试衣人(为的是能清楚看到全身)离地1.5m处的垂直面照度。
收款处要进行大量现金、票据工作,要求工作精神集中,不允许有差错,一般要求有较高的照度。日本则不论什么商店的出纳台都采用同一照度值,它的值高于店内一般照明值。俄罗斯也有类似规定。国内采用比销售区高1级的照度值。
另一特殊性质的商店是室内菜市场(冠以室内2字是区别于南方常见的有顶无墙或少墙的菜市场,这类菜市场以天然光为主,很少夜间营业)。室内菜市场经营的商品体积大,成交量多,商品基本放在水平面货架台上,对照明的数量要求并不高。澳大利亚规定通道为100lx,柜台为300lx(与商店的一般照明相同)。国内为一般商店流动区的照度值。
自选商店(超级市场)由于其销售方式、陈列方法和布置形式都不同于一般商店,故大多数国家都将其单独列出,并给以较高的照度要求,还对照射平面做出规定。《商店建筑照明设计》中也规定了比一般商店高1级的照度值。
仓库在功能上与销售区有关,但照度要求较低。美国规定仓库照度比销售区低1~3级;俄罗斯规定低4级。考虑到商店大小、使用繁忙程度均有很大区别(有附在营业厅的中转仓库,有独立设置的专用仓库),另外考虑到国内仓库常有天然光作补充,故取较低值,比销售区低4级,而且商品一般放在架子上,故计算平面定在 0.75m水平面上的统一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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