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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灯光与电视灯光的共性和差异[2]

2008-10-8  来源:中国照明网  作者:傅勇   有15166人阅读

  分析了舞台灯光与电视灯光的共性和差异,介绍了人物灯光的设置方式,指出舞台灯光与电视灯光是相通的,可相互借鉴,利用舞台灯光的特殊效果光用于电视里,同时舞台也可利用电视电影的技术为舞台服务。

  电视艺术是靠画面形象语言为表现手段,反映剧情,传达编剧、剧演的意图,灯光在其中就利用特有的工具方式,描绘体现镜头前种种活动形象的外在形式和内在情感,给观众以视觉感受,灯光体现不同物体的不同外在的结构方式,常给观众不同的印象,通过这些实实在在的“有形”形象的外部造型,最终体现共内在的本质,电视艺术的一些特征,常常要依附于灯光来体现,如画家在作画前,画布或画纸人是一片空白,通过笔和颜料才能绘制出现象,通过灯光的有效处理,才能在电视画面上呈现出高画质,可信的艺术形象。
  
  舞台艺术讲究的是色彩、浓郁的色彩关系,而电视讲究的是色温,舞台以虚拟的布景,假设的空间,而电视是以实景拍摄,真实的空间关系,舞台主要是以气氛和人物造型光为主,而基本舞台12m×7m的三面墙镜框式舞台上表演,观众难以看清演员细微的表演,而电视可利用特定方式,在一画面里出现人物的一双眼睛,这样可以给观众更大的震撼,对于人物的特写一定注意灯位的把握。

     在此顺便多提一下人物光灯位的关系和位置,当灯光在水平的位置上围绕被摄人物转动时,鼻影就会斜着扩大,在离光远的那边形成较强的造型,而受光的那一边则往往丧失细致的轮廓,而离光远的那只眼睛的眼角上阴影增大,因为鼻影横过了它,在这个过程中脸部受光的那边加强副光的增加,冲散阴影部份,灯光常用的前侧光(交叉光)位置一般是在45°横/45°直,在这个位置上鼻子和眉毛的阴影同面颊的阴影相连在离光远的一边脸上形成一道三角光,无可否认,在正常情况下都加一些副光(辅助光)使画面更为柔和,但是灯光设计必须考虑与人物造型有无冲突,如果剧情需要大反差的效果,那么就不必加副光来补充,以免适得其反。舞台上常常也用逆光来描绘人物,这一点电视灯光更为强烈,还是一个位置以及高低的问题。如果灯光在被摄人物的背后,处于12点横/9点直的位置,面对摄像机(位于6点横/3点直处。灯被人物所遮住),灯光只照亮耳朵和头发的外缘轮廓,灯位升高光线就会越过被摄人物,直接射入摄像镜头,灯光再升高至10点直~11点直(30°~60°)的位置,两肩、头顶、头发都会逐渐被照亮,两肩两臂的外缘轮廓和皮肤质感也渐渐的变得更清晰。而过陡的逆光(11点~12点直处)会在胸前产生深暗的围嘴形成阴影和造成发白的鼻子(当被摄人物抬头看或向后靠的时候,过于容易产生这种缺陷),偏斜的逆光(即11点横/10点直或1点横/10点直处)就显得更不对称,在头部耳部和颈部的一边出现一道轮廓光,一边的肩另一边更亮,逆光过于偏斜,我们就会发现轮廓光的单边性质,脸的一侧受光较多,同时也出现被突出的耳朵,向前投射的宽大阴影这一侧的眼睛逐渐在眉毛和太阳穴击围出现一圈轮廓光,使得眼窝显得黑暗,然而偏斜的逆光如从与主光相对的一侧照明,会明显的勾画出脸的轮廓,逆光以主光的同一侧照明脸部则会加强已被主光所照明表面亮度,也许会造成曝光过度并削弱了主光,在这个区域内的造型,而且凡是在主光和逆光处于头部的同一侧的场合,脸部的照明就会显得偏向一边,所以在运用逆光方面的一个标准,变化是双边轮廓光,这种灯光照明同样采用11点横和1点横的位置,使被摄人物的两边都产生一道轮廓光,这种方法我们常常出现在演播室,对播音员的出像。总之,逆光、侧光对人物造型是非常有帮助的,但必须掌握好灯的位置,注意不要形成夹光,舞台逆光和电视逆光它们两者是一个远一个近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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