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舞台灯具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做了总结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二、标记
在送检样品中,我们发现有一个最容易解决的问题却几乎没有一个厂家完全符合要求,那就是标记问题。说他最容易解决,是因为这其实就是写几个字的问题。我们发现大多数厂家对标记都不重视,基本忽略了标记的要求,而有部分厂家只注意了特殊要求标准的要求而不知道通用要求标准的要求,那舞台灯具的标记到底有哪些具体的要求呢?以下就以最普遍也是最常见的使用光源为750W 卤钨灯的Ⅰ类IP20 舞台灯具为例作一下简单介绍:
1. 按照GB 7000.1-2007 的要求通常有:
必须写在标记上的内容为:来源标记(通常为商标或制造商名称),额定电压,额定最高环境温度ta(25℃的除外),产品型号,额定功率, 标记或
标记,接线端子符号(Z 型接线连接除外),离照射面的最短距离,替换所有碎裂防护罩的符号或警告语。
可以写在标记上也可以写在说明书上的内容为:无F 标记又未标时的警告语,频率,玻璃防护罩的说明,电源种类的符号,X、Y 或Z 型连接的说明。
2. 按照GB 7000.217-2008 的要求通常有:
必须写在标记上的内容为:灯具“顶”的位置,设计的使用位置或调节角度范围,灯具的安装布局(如灯具间的相隔距离),警告标记:更换灯泡前应切断电源;警告:烫灯泡,额定最高环境温度ta,灯具所有外表面与可燃材料间的最短距离,灯具达到稳定状态时的表面温度。
可以写在说明书上的内容为:灯具上的保护屏、透镜或紫外线屏如果产生可见的损坏,即损坏到失效程度,如产生裂缝或深痕时,即应及时更换;灯泡受到损坏或热变形,应更换。
3. 按照国家质量法的规定,另外还必须有的内容有: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产品生产依据的标准。产品标准可以标识在说明书上,这些要求是针对国内销售灯具的要求。
综上所述,以最普遍常见的使用光源为 750W 卤钨灯的Ⅰ类IP20 舞台灯具为例的标记如图1,说明书(必须要写的内容)如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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