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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控制装置标准中主要性能要求的解析[3]

2010-9-26  来源: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作者:俞安琪 李妹  有5549人阅读

  文章介绍了国际国内LED 控制装置标准中的产品分类、主要性能要求。分析了照明LED的典型伏安特性曲线及对LED 控制装置的配合要求。文章还详细介绍了各种LED 控制装置按使用的功能不同如何分类和标准的试验方法。

  3、容性负载的要求

  LED 控制装置,除了按输出电压或电流来分类外,在性能方面,还具有两类情况,一类是仅具有单一驱动LED 的功能,另一类是除了具有驱动LED 的功能外,还具有接收电脑控制信号端口和/或具有控制LED 变色、闪动、亮暗交替等功能,即LED 控制装置内本身具有设定的逻辑电路。

  
LED 控制装置的外接控制端口或输出端口,如果在开机或接通电路时,外接电路中具有电容器,由于电容接通时电容两端电压不能突变而可能产生的浪涌电流的特性,会明显干扰控制装置的正常工作,影响逻辑电路的运行,甚至使控制装置内的异常状态(过流或防短路)保护电路动作。从而使控制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本条款的设定就是要求LED 控制装置在接入容性负载或容性控制件时仍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特性。

  对于LED 控制装置,除了整体式(控制装置和LED 做成不可拆开的一体式结构)并且能看清其负载不具有电容性特征外,其它的LED 控制装置即应通过本条试验。试验线路见图5。

  图5 连接容性负载的启动过程和工作时连接容性负载过程试验

  a 启动过程试验

  先闭合S2,把电源电压调整到控制装置的额定值,再闭合S1,从功率计上读出相应的功率,以证明此状态下控制装置未转入保护状态。如果输入电压是一个范围,则应保证在该范围内试验时,控制装置能正常工作而不转入保护状态,否则为不符合。

  b 工作过程试验

  先开启S2,再闭合S1,在额定电压闭合S2,从功率计上应读出相应的功率,以证明此状态下控制装置未转入保护状态。如果输入电压是一个范围,也应在这一范围内保证工作时连接容性负载不转入保护状态。否则为不符合。

  
4 、开关期间与工作期间的电压浪涌

  考核要求待定。

  5、线路总功率

  本条是指电子控制装置和 LED 模块的组合体在额定电源电压下所消耗的总有功功率。该条款的设立主要是为了给安装使用单位提供必要的电参数,检测过程很方便,在额定电源电压下点亮灯并待其稳定5min 后,读出进线功率值,与标称值相比较,不大于110%标称值即判为合格。

  值得注意的是电子控制装置进线侧电流一般谐波分量都比较大,而高次谐波电流并不是不做功,而是高次谐波电流在做功时功率因数较基波时更低,因此,这里的功率表应该用能测低功率因数的功率表,并且该仪表的上限工作频率应达到谐波分量在1%的那次谐波的频率。这样才能保证测量的精度。一般此类功率计工作频率不应低于2.5kHz。

  
6、线路功率因数

  对比较纯的正弦电源来说,功率因数应该用 cosφ 表示,但在谐波含量较大的场合,用电器的功率因数是各次谐波的综合反映。所以要用λ表示。λ的含义可用下面公式来表示:

 λ=P/S =P/UI          (1)

  这一定义式在灯的控制装置宣贯材料的第一章(GB19510.1/IEC61347-1)的“主要定义介绍”第5 条中已经推导过,最终可基本得出:

  公式(1)中:
  P—电源供给镇流器和灯系统的有功功率。
  S—电源供给镇流器和灯系统的视在功率。
  U—电源电压
  I —电源电流

  由于电子控制装置工作时,在与电源的连接导线中,既有基波电流和各次谐波的电流存在,又有控制装置向电源泄漏反馈的高频传导干扰电流存在(EMI),但从定义式看,构成功率因数λ关系式的两个基本量P 和S 都是电源供给控制装置与LED 模块组合件系统的有功功率和视在功率,并不包括电子控制装置反馈给电源的传导干扰成份。因此,在检测时,按IEC 61000-3-2 标准要求,在测量仪表与电子控制装置之间应按规定加有具有5KHz 带宽的低通滤波器或采用带有这种滤波功能的数字功率仪(例如横河WT2010 和WT3000 等),这样才能保证功率因数项目检测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有关本条款的检测原理及详细要求请见灯的控制装置宣贯教材的第十九章《IEC61000-3-2 标准要求及检测原理》一文)。

  电子控制装置从进线侧看,是属于非线性元件,因此得用λ来表示功率因数。该项目的设立也是为了给安装单位提供必须的电参数,以便于安装配电过程的设计。只要所用的功率表、电流表和电压表都能测量出真有效值,则所测功率因数值可用λ=P/UI 得出,式中P 为功率表显示的总有功功率,U 为电源电压,I 为电源电流。所测出的功率因数与标称值相比,相差不大于±0.05 则判为合格。这里对电子控制装置的功率因数标称方法给予一定的说明,标准中规定,当功率因数低于0.95 并且电流超前电压(容性)时,则应在功率因数值后加上c 字,例如0.90c、0.85c 等,对大于等于0.95 或电流滞后于电压(感性)的情况功率因数值后不加c,这样可使安装使用者在功率因数较低、要进行补偿时能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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