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电能,保护环境,满足人们对照明质量越来越高的要求是绿色照明的宗旨。但是我们必须正视这样一个事实:随着各类电光源的发明问世和大量普及,其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所带来的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也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当前我国电光源产品使用有害物质的状况是非常令人担忧的,尤其是气体放电光源类产品中汞的污染非常严重。
德国政府2001年给各州下达的废旧家电回收宏观调控指标为每人每年5公斤。但各州回收的情况差别很大。低的每年人均不到1公斤,高的达到10公斤。主要原因是实行的政策不同,有的收费,有的不收。要求用户在丢弃废旧家电时付费的州,回收情况都不理想,回收量很低。不收费的州,回收就好一些。这说明,即使在发达国家,实行废旧家电的付费制也还有一定困难。
北海道山区的野村兴产株式会社主要业务是一次废弃电池处理和废荧光灯处理,有职工110人。建于此地是缘于这里是日本发现的第一个水银矿。野村兴产每年从全国收购的废电池达13000吨,占全国废弃电池的20%,收集的方式是93%通过民间环保组织收集,7%通过各厂家收集。这项业务开展于1985年,目前,净化量一直在增加。
以往,主要是回收其中的水银,通过高温(600-700℃)焚烧炉焚烧令水银废气排除收集,但目前日本国内电池已不含汞了,就主要回收电池的铁壳和其中"黑"原料,并进行二次产品的开发制造,如其中一个产品可利用于电视机的显像管。处理的成本要达80日元/kg,生产的利润主要取决于废旧电池处理前收取的费用(主要是生产厂)和二次利用产品的价值,其中后者是关键。回收电池需占用很大的空间,野村兴产是一个民营企业,日本政府对它没有投入一分钱,但日本电池工业协会提供了很大帮助,和日本各大厂家进行协调进行一些资金补偿。年处理能力可达16000吨。另外提取废荧光灯中的水银一年可达40吨,而全日本一年的需求量也仅为20吨,在这方面完全可做到循环利用,也确保了它的利润。
电池、荧光灯管再生大户野村兴产利用其生产汞的有利条件,在北海道的依托模卡矿业所原有处理1000万支/a废荧光灯管的能力,根据政府颁布法规后回收量上升的需要,于2001年12月投资6亿日元,新增2250万支/a的处理能力,使2002年的处理量已达7300吨(折合3650万支),同时取得从菲律宾进口废荧光灯管的处理权,2002年上半年已进口2万支。
新装置的处理流程为:先将灯管整体粉碎洗净干燥后回收汞、荧火粉和玻璃管的混合物,然后经焙烧、蒸发并凝结回收粗汞,再经汞生产装置精制后供荧光灯用汞,每支灯管回收10-20克。
NKK负责废塑料回收的子公司NKK环境,早从2000年从德国引进废荧光灯管的再生装置,并充分利用其在关东地区回收废塑料的网点和物流系统,2001年即再生600万只效益较好,2002年又扩大到800万支。
其再生方法为先将灯管的两端切掉,经吹入压风将含汞的荧光粉吹出后收集,再通过真空加热器回收汞,但纯度为99.9%,拟集中送德国精制后供该国正业用汞。荧光粉和玻管亦供有关利用。
神户制钢的子公司神钢朋太克从2001年开发成从废荧光灯管回收各项物资的新技术后,即在兵库县播启工场建成再生装置,着重回收处理关西地区的废荧光灯管,2001年的销售额即达2.5亿日元,下一步拟扩大回收范围,预计到2007年销售额将达20亿日元。
具体处理方法为先将灯管两端封口切掉,再用特殊方法吹入空气将堆在玻管上的荧光粉单独回收后,再将玻管粉碎为3cm2的碎片,将堆在玻片和封口上的汞通过加热机真空高温蒸发,并在装置内凝缩为高纯汞回收,同时并回收荧光粉中的稀有金属和封口上的铝及玻璃,供有关部门有效利用。
九州电力在北九州市的子公司丁利拉依兹亦从2001年参与废荧光灯管的再生事业,当年处理约50万支,其特点是将废荧光灯管分解处理后,并利用部分可利用部件和材料制成再生荧光灯管出售。如玻管全部利用旧件,荧光粉掺用30%再生品,质量和售价和新品相当,并优先售与提供废灯管户,这在日本还属首例。2001年售出10万支,2002年增至20万支。
不二仓业与美国再生装置大户合作于2001年开发成功用气化法回收废荧光灯管上汞的技术,比过去的水洗法费用降低10-15%,且由于不建含汞水处理装置,投资比过去减少1/2,2002年4月在寒川工场建成的装置,当年处理300万支,2004年将达600万支。
生产荧光灯的松下电器从2001年起对荧光灯实施租赁,并开始建立再生装置,计划在6年后可将自行生产并报废后的荧光灯全部处理。
四、解决我国照明电器行业环境污染问题的政策措施
为了有效控制和改善我国电光源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扩散。特提出如下政策措施建议:
1、加强对生产环节的管理,从源头上降低汞的使用:从生产环节加强对照明电器生产企业的管理,主要目的是从生产环节的源头上降低汞的使用量,从而降低汞对环境的威胁。
通过对生产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生产企业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水平,提高照明电器生产行业的整体水平,主要措施是制订行业发展规划,明确鼓励发展、限期整改和立即淘汰的技术、工艺和相应的企业,制定并实行严格的生产行政审批制度。
2、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目前,我国照明电器生产企业规模、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和技术水平等都参差不齐,并且相差很大,主要表现为小企业多,生产分散,专业化水平低,表现在产品上就是产品质量低、耗能高、寿命短等。
要降低汞的使用量,落实各项政策措施,首先要规范生产企业,对生产企业的各项软、硬件进行严格的考核,只有各项指标均达标的才能发放生产许可证。
3、制订行业强制性标准,建立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我们国家至今还没有关于日光灯汞含量的强制性标准,现在生产实际中的情况是,日光灯中汞的含量高低差别很大,高的达到40-50毫克,低的可以控制在5毫克以下。要控制照明电光源中汞的含量不在于技术问题,而在于国家政策和政策执行力度的问题。例如现在生产技术很成熟的汞齐和汞丸的使用,可以有效的控制汞的使用量,汞齐和汞丸技术可以极为精确地控制每支灯管中的汞含量,大大减轻了生产过程中逸散出的汞蒸汽对操作注汞工人的危害,也降低了产品中的汞对消费者和环境的污染。据报道,使用汞齐的荧光灯破碎后扩散在大气中的汞只有使用液态汞的1/5-1/10。使用汞丸技术,我国已经生产出目前世界上含汞量最少的紧凑型荧光灯,汞含量仅为2.5mg,是目前常见的粗管径荧光灯汞含量的1/10-1/18,废弃后残留的汞量大大减少,应该以行业标准的形式推广使用。
国家应该尽快制定并出台照明电光源关于汞含量的使用标准,并在行业内强制执行。
4、定期对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进行检测和环境影响评估。
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应该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进行检测和评估,对于达不到标准的企业,根据其环境污染程度做出不同的惩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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