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6号)的要求,编制组对国内外大量夜景照明工程和规范文献资料进行了深入实测调查和分析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6号)的要求,编制组对国内外大量夜景照明工程和规范文献资料进行了深入实测调查和分析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照明评价指标、照明设计、照明节能、光污染的限制、照明供配电与安全等。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邮编:100044)。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北京照明学会 上海照明学会 东芝照明(北京)有限公司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 上海同音灯光音响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广茂达灯光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高力特通用电气有限公司
国际铜业协会(中国)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赵建平 肖辉乾 李景色 沈天行
汪 猛 杨春宇 王大有 李铁楠
朱 红 李奇峰 许东亮 刘剑平
汪幼江 恽为民 高京泉 施文勇
1 总 则
1.0.1 为在城市夜景照明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塑造城市夜间形象,增加城市魅力,丰富人们夜间生活,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使用安全、维护管理方便,实施绿色照明,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使用于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特殊景观元素、商业步行街、广场、公园、广告与标识等景物的夜景照明设计。
1.0.3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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