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资料首页 > 论 文 > LED照明 > 正文

LED普通照明灯具的显色性对电视图像色彩还原的影响问题研究[4]

2013-9-24  来源: 中央电视台技术制作中心  作者:赵贵华 王京池  有14728人阅读

LED光源照明灯具不同于传统的卤钨光源的照明灯具,特别是其显色特性与电视图像色彩还原有密切的关系。为了电视演播室采用LED照明灯具提供依据,中央电视台在中国照明学会协助下,组织国内专家学者对LED普通照明灯具的显色性对电视图像色彩还原的影响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地研究。

  4.数据分析和结论

  4.1 演播室现场图像色彩还原分值

  演播室现场评分如图17所示。

  从图17可以看出:

  (1) 对于场景1、2、3、6 LED灯具照射下人物肤色还原,项目组专家给的分数都在4.5分以上,图像色彩还原佳,十分满意。

  (2) 对于场景4和5 LED灯具照射下人物肤色还原,项目组专家给的分数都在3至4分之间,图像色彩还原一般,尚可接受。

  4.2 主观评价室图像色彩还原分值

  为了确保专家打分有效,我们在统计10位专家对每个场景下的图像色彩还原平均分值时,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值的方式进行统计。

  4.2.1场景1(摄像机白平衡调整后色温显示3034K)

  从图18和图19可以看出:所有拍摄物体的平均分值都在4分以上,整体色彩还原正常。对于水果、花和色卡的平均分值都在4.5分以上,这说明色彩还原极佳,十分满意,而对于人物1和人物2分值在4.3和4.4之间,这说明肤色还原佳,但不及所拍摄水果、花和色卡的色彩还原。

  4.2.2场景2(摄像机白平衡调整后色温显示3152K)

  从图20和21可以看出:所有拍摄物体的平均分值都在4分以上,整体色彩还原正常。对于人物1和人物2分值在4.4分以上,这说明肤色还原佳。

  4.2.3场景3(摄像机白平衡调整后色温显示3225K)

  从图22和图23可以看出:所有拍摄物体的平均分值都在4分左右,整体色彩还原正常,但对于人物和水果的色彩还原与场景1和场景2的灯具相比稍显欠缺。该场景灯具的显色指数为77.1,而场景1和2场景灯具的显色指数都在85以上,这说明灯具的显色指数高低对图像色彩还原有一定的影响。但显色指数介于75到85之间的LED灯具对人物和物体的色彩还原也比较满意。

  4.2.4场景4(摄像机白平衡调整后色温显示3324K)

  从图24和图25可以看出:所拍摄的水果、花和色卡的平均分值都在4分以上,这说明色彩还原佳,比较满意。该场景下对于人物图像平均分数介于3到3.5分,这说明对肤色还原一般,尚可接受。

  4.2.5场景5(摄像机白平衡调整后色温显示3610K)

  从图26和图27可以看出:所拍摄的水果、花和色卡的平均分值都在4分以上,这说明物体色彩还原佳,比较满意,而对于人物1和人物2分值低于3分,这说明肤色还原差,勉强能看。该场景灯具为低显色指数灯具,显色指数只有65,这说明低显色指数的灯具无法在对肤色还原要求高的演播室(如新闻演播室)内使用。

  4.2.6场景6(摄像机白平衡调整后色温显示5106K)

  从图28和29可以看出:该场景灯具为5600K高色温灯具,所拍摄的水果、花和色卡的平均分值都在4.5左右,这说明对于物体的色彩还原极佳,十分满意。但该场景下对于人物的拍摄平均分数介于3.5到4分,这说明对人物肤色还原正常,比较满意。

  4.3图像色彩还原评价结果分析

  我们以人物1为主要分析对象,根据现场和评价室评分结果对比得出图30。综合4.2的统计分析和对人物1的图像分析,结果表明LED灯具对图像色彩还原的主观评价归纳总结如下:

  l LED灯具对人物的色彩还原,与传统灯具比较还稍有差距,但能够得到让人满意的还原效果;

  l LED灯具的显色性与传统灯具一样,对还原有一定的影响;

  l 高色温与低色温灯具对演播室节目制作色彩还原区别不大。

  四、结论及建议

  1. 结论

  1.1 LED灯具照明下电视画面色彩还原主观感觉良好,但比卤钨灯稍差。

  1.2 显色指数Ra≥85的LED灯具,电视画面色彩还原佳,完全满足电视台演播室灯光对色彩还原的要求。

  1.3 低显色指数的LED灯具(如Ra=63)电视画面色彩还原差。

    1.4 在显色指数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色温为3200K和5600K的LED灯具均可保证电视画面色彩还原正常。

  2. 建议

  2.1 根据这次测试,显色指数Ra≥85的LED灯具电视画面色彩还原佳,显色指数Ra≤63的LED灯具电视画面色彩还原差。

  2.2 对于显色指数介于63和85之间的LED灯具,是否满足演播室灯光对电视画面色彩还原的要求,需要另设立项目作进一步研究。

 

编辑:Cedar

123 4
【有0人参与评论】

网友评论

标题: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中国照明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中国照明网论文频道现向广大业内朋友征集稿件。稿件内容要求具有技术性、可读性。欢迎研究机构、院校、企业进行投稿。

投稿信箱:edit@lightingchina.com.cn
联系电话:0086-020-85530605-5029

(投稿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邮编和地址及电话、E-mail;以便通知审核结果,如发稿七日内无通知请来电查询。)

广东中照网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50039 粤ICP备06007496号
传真:020-85548112 E-mail:Service@lightingchina.com.cn 中国照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