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格力电器3.43亿股限售股于3月13日解禁,公司董事长朱江洪和总经理董明珠的天价薪酬也浮出水面。因为在3.43亿股解禁的限售股当中,就包括有此二人各226万股股份。而在此之前,朱、董二人于2006年7月第一次行权,各自获得150万股激励股份,该股份已于2007年3月26日解禁。第二次行权是2007年10月,朱、董二人各自获得250万股股份,该部分股权于2008年4月2日解禁。于是这就有了朱、董二人2008年超过4000万元的天价薪酬诞生。
在金融危机冲击中国经济,在不少国人面临“裁员、减薪”的压力面前,朱、董二人的天价薪酬显然不合时宜,是在制造新的社会不公,是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的真实写照。但不论人们如何异议,朱、董二人天价薪酬的事实是无法改变的。而且朱、董二人的天价薪酬还受法律保护,谁也奈何不得。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合法的”天价薪酬?很显然,是股权激励造就了朱、董二人的天价收入。就工资收入来看,2008年朱、董二人的工资收入据公司董秘称“大概都是200多万元”。这样的收入在上市公司高管中并不出众。问题就在2008年4月2日解禁的250万股股权激励股份,使得二人的身价突飞猛进。实际上,经过三次行权,加上格力电器这期间两次实施10股转增5股的股本转增方案,目前朱、董二人分别累计获得激励股权800多万股,按目前市值计算,身价在2亿元左右。
然而,朱、董二人所得的激励股权又来自于大股东格力集团的慷慨解囊。格力电器在2005年末推出的股改方案里,大股东格力集团从自己所持的股份中划出2639 万股的股份,作为格力电器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如今看来,不仅当时规定的行权门槛低,而且行权价格仅为公司每股净资产值,这实际上是一种公开的利益输送,此股权激励方案的合理性值得怀疑。
不仅如此,朱、董二人的天价薪酬更反映出大股东所持股份的暴利,也即大小非暴利问题。虽然朱、董二人的天价薪酬引人注目,但对于二级市场来说,朱、董二人套现与大股东套现没什么两样。朱、董二人的天价薪酬与大股东所得相比不过是小巫见大巫。在3月13日解禁的股份中就包括有格力集团2.06亿股股份,按3月19日收盘价24.20元计算,市值约50亿元,而这50亿元是格力集团的纯利润。因为自1996年格力电器上市以来,该公司多次实施大比例分红与送转股方案,格力集团早就收回了当初的全部投资,格力集团的持股成本为负数。也正因如此,格力集团可以一掷千金地拿出2639 万股来搞股权激励,从而使得朱、董二人的天价薪酬得以诞生。实际上如果没有朱、董二人的天价薪酬,这笔暴利还是流到格力集团的帐上去了。
所以,朱、董二人的天价薪酬凸现出来的其实是大小非暴利。特别是在目前管理层正在对新股发行制度进行改革的情况下,如果抑制大小非暴利是必须解决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那么,中国股市将始终都是大小非与上市公司高管们的提款机。
编辑:LC-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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