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体和色彩在给人们的心理暗示空间中,通过光显示出其色彩。光色对人类视觉神经的影响,对人生理和心理的影响至关重要。色彩的色相、明度和彩度的对比本身就可以创造环境气氛,通过灯光的照射还可呈现出更多的变化。彩色灯光赋于光环境情感意识,使一些颜色响亮,但也会使一些颜色受到扭曲。显色性好的人工光源可以象天然光一样真实地演现环境,显现色彩缤纷的人与物;显色性差的光则造成颜色失真,丧失环境色彩的魅力和诱惑力。
彩色灯光赋于光环境情感意识,冷光色和暖光色对人的心理产生冷、暖的暗示;同样,深光色和浅光色也会使人产生远近和轻重的错觉。红色表现热烈、激情、积极、喜悦、喜庆,使人感到兴奋;蓝色表现沉静、冷静、空旷,会使人感到幽静和神秘;绿色表现安静、新鲜、安全、和平、年轻,会使人感受清新和希望;白色表现纯洁、朴素、清新、明快,会使人感到清爽、无暇;黄色表现愉快、健康、明朗、光明、明快,会使人感到亲情和温暖。这些都是光的特质,也是“光文化”必须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
光还有许多功能特性:
光能塑造形象——物体的形象只有在光的作用下才能被视觉感知 。正确地设计、使用光,能加强建筑造型的三维立体感,提升艺术效果,避免导致形象平淡或歪曲。
光能构建空间——明和暗的差异自然地划分不同空间,她那微妙的强弱变化造就空间的层次感。
光能突出重点——没有重点就没有艺术而落人平庸。明暗对比的强化能把艺术形象或细节表现出来,形成“抢眼”的视觉中心。极高的对比还能产生戏剧性的艺术效果,令人激动,令人心旷神怡。通过强调照明的特点,加强反差,运用剪影和光晕效果,就能产生一幅幅生动的画面。
光能装饰环境——光和影编织的图案,光洁材料反射光和折射光所产生的晶莹光辉,光有节奏的动态变化,灯具的优美造型等都是装饰环境的宝贵元素,引人入胜的艺术焦点。
人类应该认真的认识光,研究光,运用光,创建光文化,建造一个光与影,光与色和谐的社会。
二、文化
1. 文化的定义
关于文化的定义有上百种阐释。《大英百科全书》引用的美国著名文化学专家克罗伯和克拉克洪的《文化:一个概念定义的考评》一书中,文化的定义由世界上著名的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心理分析学家、哲学家、化学家、生物学家、经济学家、地理学家和政治学家所界定。它可分为描述性的定义、历史性的定义、行为规范性的定义、心理性的定义、不完整性的定义等。例如:
描述性的定义(泰勒1871年)——文化或文明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法律、伦理道理、风俗和作为社会成员的人通过学习而获得的任何其他能力和习惯。
历史性的定义(帕克和伯吉斯1921年)——一个群体的文化是指这一群体所生活的社会遗传结构的总和,而这些社会遗传结构又因这一群体人特定的历史生活和种族特点而获得其社会意义。
行为规范性的定义(威斯勒1929年)——某个社会或部落所遵循的生活方式被称作文化,它包括所有标准化的社会传统行为。部落文化是该部落的人所遵循的共同信仰和传统行为的总和。
心理性的定义(斯莫尔1905年)—— “文化”是指某一特定时期的人们为试图达到他们的目的而使用的技术、机械、智力和精神才能的总和。“文化”包括人类为达到个人或社会目的所采用的方法手段。
结构性的定义(威利1929年)—— 文化是一个反应行为的相互关联和相互依赖的习惯模式系统。
遗传性的定义(亨廷顿1945年)—— 我们所说的文化是指人类生产或创造的,而后传给其他人,特别是传给下一代人的每一件物品、习惯、观念、制度、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
不完整性的定义(萨皮尔1921年)——文化可以定义为是一个社会所做、所思的事情。
不难看出,文化定义现象反映了文化对于人类及社会的密切关联,不仅揭示了文化与人类社会进程的关系,而且还揭示了文化与人类社会整体的联系,这种联系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和领域。